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到...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300 B.700 C. 1000 D. 1170
答案 D
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1000+170=1170(万元),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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