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 0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20 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乐天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 0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20 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014年1月1日,公司按面值发行6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乐天公司2014年稀释每股收益为()元/股。
选项 A. 0.22 B. 1.59 C. 1.61 D. 2
答案 B
解析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假设转换法判断其稀释性,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首先,假设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即已转换成普通股,从而一方面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增加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然后,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则说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2014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40 000/20 000=2(元/股) 每年支付利息=60 000*2%=1 200(万元) 负债成份公允价值=1 200/(1+3%)+1 200/(1+3%)2+61 200/(1+3%)3=58 302.83(万元) 权益成份公允价值=60 000-58 302.83=1 697.17(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58 302.83*3%*(1-25%)=1 311.81(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60 000/10=6 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 311.81/6 000=0.22(元/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40 000+1 311.81)/(20 000+6 000)=1.59(元/股)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873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