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刘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丙公司的下列主张中,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有...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刘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丙公司的下列主张中,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选项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合法,如果乙公司存在对甲公司的合法抗辩,甲公司将依法不能行使代位权,因此丙公司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2)选项B: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3)选项C:如果甲公司不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丙公司有权拒绝其行使代位权;(4)选项D: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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