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分)】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回乙公司开...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5年(部分)】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回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1)列举至少3种核定扣除方法。   (2)计算收购高粱可抵扣进项税额(适用投入产出法)。   (3)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2)可抵扣进项税额=35000*(14000035000)*3*17%(1+17%)=61025.64(元)=6.1(万元)   (3)应纳增值税=100*17%-6.1-0.85=1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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