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甲某以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其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则企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按照( ...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甲某以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其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则企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按照( )项目代扣代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其他所得
答案 B
解析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非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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