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发行人在报送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如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可( )。A、待补齐相关文件后再提交申请 B、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C、由发行人律师...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创业板发行人在报送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如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可( )。
选项 A、待补齐相关文件后再提交申请 B、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C、由发行人律师提供保证与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 D、由公证人出具保证与原件一致的承诺文件
答案 C
解析 C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七条规定,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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