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Ⅰ.董事会 Ⅱ.监事会 Ⅲ.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Ⅰ.董事会
Ⅱ.监事会
Ⅲ.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Ⅳ.独立董事
Ⅴ.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选项 A、I,Ⅲ,Ⅳ B、Ⅱ,Ⅲ C、Ⅲ D、II,V
答案 C
解析 C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相关内容:股东大会,提案,书面,召集人,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股份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872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