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 )情形应办理会计人员工作交接。A.会计人员调动工作 B.会计人员因病两天不能工作 C.会计人员离职 D.临时离职或因病暂不能工作的会...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 )情形应办理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选项 A.会计人员调动工作 B.会计人员因病两天不能工作 C.会计人员离职 D.临时离职或因病暂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
答案 ACD
解析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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