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生产面粉的食品厂,2018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面粉,农产品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为100万元,则当月该面粉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万元。
选项 A.3 B.5 C.10 D.12
答案 C
解析 【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面粉属于10%税率的货物,故购进的小麦应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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