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4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于2014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选项 A.2015年3月22日 B.2015年3月27日 C.2016年3月22日 D.2016年3月27日
答案 B
解析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3月27日~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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