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016 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 300 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60 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 38 万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 2016 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 300 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60 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目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的捐款 38 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300+38)*25%-60=24.5 万元 B.300*25%-60=15 万元 C.(300+300*12%)*25%-60=24 万元 D.[300+(38-300*12%)]*25%-60=15.5 万元
答案 D
解析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额 38 万元,故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扣除 36 万元,需要纳税调增 2 万元;(2)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00+(38-300*12%)]*25%-60=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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