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3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3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应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3月9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的款项为( )万元。
选项 A.230 B.210.6 C.214 D.207
答案 D
解析 甲公司收到的款项=(200-200*10%)*(1+17%)-(200-200*10%)*2%=210.6-3.6=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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