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x16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为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x16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为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购入该批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杂费4000元,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讫。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为7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因仓库管理不善,购入的A材料被盗,成本60000元,购入该批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为1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90000元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00000元 C.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答案 AD
解析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70000(B材料成本)+20000(加工费)=90000(元),委托加工物资继续生产的消费税记在借方留待抵扣,不计在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资70000   贷:原材料——B材料7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应交消费税10000   贷:银行存款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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