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中规划的强制拆除措施,不属于()行政行为。A:单方 B:不作为 C:依职权 D:具体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城乡规划法》中规划的强制拆除措施,不属于()行政行为。
选项 A:单方 B:不作为 C:依职权 D:具体
答案 B
解析 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如“集会游行示威法”中规定,对于游行、集会申请,主管机关对申请“预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就属于不作为行为。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单方意思的表示,无须征得相对人同意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予的职权,无须相对方的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影响相对方权益的具体决定与措施的行为。强制拆除措施属于行政机关依相关职权作出的行为,无须相对方的申请,无须征得相对人同意,且该行政行为影响了相对方的权益,故其属于单方、依职权、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属于不行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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