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 2013年10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销售甲产品1...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乙两种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 2013年10月份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销售甲产品1 0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为800元,同时负责运输并收取运输费1 000元。 (2)将甲产品50件用于职工福利,已知其生产成本为每件500元。 (3)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 000元,税款34 000元。 (4)上述购进材料入库时发现短缺10%,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 (5)委托A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乙产品,已知其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10 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A厂无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 将甲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其正确的处理方法为( )。
选项 A.应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B.其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C.应视同销售按其对外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D.应视同销售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答案 D
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所以将甲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按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718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