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装饰材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安装材料,支付价款 300 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北京市某装饰材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安装材料,支付价款 300 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8万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并支付运费,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4万元,支付建设基金3 000元,支付装卸费 2 000 元,支付保险费1 000元。 (2) 当月销售安装材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500万元,代垫运输公司的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总金额为2.2万元,月末将该发票转交给购买方,收到款项2.2万元,代收 保险费 8480 元。 (3) 出租一台安装设备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 2万元,;转让一项无形资产取得收入34.98 万元;销售一项不动产,取得不含税收入 15 万元。 (4) 当月外购电焊机一台 5000元,金属切割机一台 10000 元,专用发票上列示的增值税分别为 800元和 1600 元。 81.该公司在(1)中发生的业务,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48.4 B.48.436 C.48 D.48.64
答案 C
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故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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