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B: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C:举证期限可以由...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B: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C: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要法院认可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申请延长
答案 A
解析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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