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标人就一河道疏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某网站刊登。在某网站刊登的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招标人就一河道疏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某网站刊登。在某网站刊登的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信用等级材料,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刊登的招标公告无此条要求。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编制,并约定如下内容: (1)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工程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疏浚土方的工程量增加超过15%视为变更,超出部分相应结算单价减少10%。 共有A、B、C、D、E五家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A的委托代理人因临时有事,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标会场。投标人B认为投标人A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应按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A已递交投标文件,虽然其授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其投标报价等关键唱标要素,但应视为投标人
选项 A默认唱标要素,未按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某一项关键项目的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较其相应总价多10万元。评标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后决定,为避免因修改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使得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和顺序发生变化,向投标人C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投标总报价不变,修改其关键项目的单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而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修改投标报价应相应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相应合价,否则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决定,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而某一评委认为,投标人D的投标报价应按算术错误进行修正,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最终,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投标人E为中标人,并与之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E首先进行充填区围堰清基。清基完成后,投标人E未通知监理人到场验收即进行后续施工。监理人在其施工几日后,要求投标人E进行局部开挖,以检查清基工作质量。经检查,监理人确认投标人E的清基质量合格。该月投标人提出如下结算单,并要求工期顺延1天。 1.上述招标程序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如上述明细表有关项目的工程量经监理人确认无误,单价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有关单价,请计算应支付给投标人E的结算款(不计预付款扣回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扣回)。 3.投标人在施工中私自覆盖隐蔽部位,监理人如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局部工程需要进行修补和返工,应由谁进行修补和返工,相应费用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不要之处如下: (1)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方法不妥,在各个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应一致。 (2)招标文件约定保修期不妥,疏浚工程无保修期。 (3)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未废标不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应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4)对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处理不妥,应按关键项目的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修正其合价及相应投标总报价,并向投标人C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 (5)某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评标委员会的决定持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上写明不同意见并签字,而不应拒绝签字。 2.结算款=23000*4.2+110000*(1+0.15)*7.6+(150000-11000*1.15)*7.6*(1-0.1)=96600+961400+160740=1218740元。 3.投标人E应负责进行修补和返工,因投标人E原因引起的修补和返工由投标人E承担,除此之外应由招标人承担费用。 【试题解析】? 【解析】1.关于(1)的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指《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在各个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应一致。 关于(2)的解析: 《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承包人义务第8款规定,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管理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疏浚工程无保修期,承包人对已完工验收的疏浚工程不承担保修责任。 关于(3)的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主持人可宣布其弃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 关于(4)的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时,投标人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应遵守下述规定: ①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②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③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予配合。 关于(5)的解析: 根据《评标和评标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评标委员会的决定持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上写明不同意见并签字,而不应拒绝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投标人E未通知监理人进行围堰清基检验,无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投标人均应承担因检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故监理人不应确认此项费用和相应工期延误。土方疏浚实际工程量超过招标投标时相应工程量15%,对超过15%部分,单价应相应降低10%。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于变更有如下规定: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上述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条情形下单价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对于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有如下规定: (1)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重新检查。 (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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