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型水闸工程施工招标中,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上午9:00;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O%,分2次平均支付,第1次支付前,承包人需...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中型水闸工程施工招标中,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上午9:00;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O%,分2次平均支付,第1次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同等额度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当进场施工设备价值超过第2次工程预付款额度时,支付第2次工程预付款;保留金按月进度款(不含工程预付款扣回和价格调整)的5%预留;施工围堰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报监理单位批准。 本次共有甲、乙、丙、丁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过程中,甲要求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围堰设计方案。为此,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经评审,乙中标,签约合同价为投标总价,其投标报价汇总表如下: 实施过程中,乙直接采用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围堰设计方案,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施工,围堰运行中出现险情,需加固,乙向项目法人提出索赔。 问题: 1.指出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中的不妥之处。 2.指出乙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中,A、B所代表的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乙的投标总价为多少? 3.本合同乙提交的工程预付款保函额度为多少?开工第1月乙完成
选项 A项目中除施工围堰拆除之外的所有内容(其中围堰填筑工程量为3000m3,临时房屋建筑工程量为180㎡,计算该月应预留的保留金。 4.乙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①泄露甲、乙、丙、丁名称不妥;②泄露问题来源为甲不妥;③发送的时间不要(或: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发出澄清通知)。 2.①A代表施工临时工程(或临时工程);②B代表备用金(或暂列金额);③投标人乙的投标总价为4287916元。 3.工程预付款保函额度为:4287916*10%*50%=214395.80元; 第1月完成工程量对应进度款:377916-11.2*2800=346556元; 预留保留金(也称工程质量保证金,下同):346556*5%=17327.8元。 4.不合理。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围堰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围堰设计方案仅供参考;监理人的批准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1.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是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完善的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澄清和修改通知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与“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程序相近的程序是“招标文件异议”,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招标文件异议是投标人法律救济措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从上述分析可看出,招标文件异议可以对招标文件包括其澄清和修改通知提出,招标文件异议必须由招标人向提出者答复,但要保证投标人满意。若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可以提出投诉。法规禁止未经过异议就直接提出投诉的行为。 题目中招标文件澄清泄露了投标人名单,发送时间也不符合规定。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于“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这一重要程序的理解。 2.水利工程报价基础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该规定将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二大类。枢纽工程包括水库、水电站及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包括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及堤防工程。不同性质的水利工程其费用标准及计算的基础不同,概(估)算的编制内容、标准和方法也不同。 水利工程概(估)算由工程部分与移民和环境部分构成。工程部分划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指为辅助永久建筑和安装工程正常施工而修建的临时性工程或采取的临时措施。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指构成工程总投资,但不宜在前述费用中列入而需要独立列项的费用。 上述第一~第三部分构成永久工程,投入运行后能承担设计所确定的功能并发挥效益。 水利工程投标主要针对上述第一~四部分投资展开竞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主要包括施工交通运输和施工工厂设施两部分。施工交通运输一般包括场外运输和场内运输;施工工厂设施主要包括混凝土生产系统、混凝土制冷(热)系统、砂石料加工系统、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系统、风、水、电、通信及照明等。 根据前述分析,A应当是施工临时工程。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习惯,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一般在合同中预列一笔合同变更费用,加大签约合同价金额,避免合同价超过签约合用金,在2009年《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称为暂列金额,在2000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称为备用金,一般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5%。 根据分析,B应当为暂列金额或备用金。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水利工程造价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于投标报价知识的掌握。 3.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合同支付中常用的概念。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一般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两次支付,招标项目包含大宗设备采购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0%。承包人在第一次收到工程预付款的同时需提交等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担保);第二次工程预付款保函可用承包人进入工地的主要设备(其估算价值已达到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代替。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对其工程质量提供担保的保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支付和扣回)扣留5%~8%,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5%~5%。 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工程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工程预付款可按下述式扣回: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取20%;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取80%~90%。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水利工程合同管理计量与支付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签约合同价、工程预付款、保留金概念的掌握和计算基础。 4.索赔的前提是合同履约方有违约行为。判断有无违约行为依据的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准则。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其中,承包人承担的一般义务和责任有: (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纳税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要求,通过详细编制并实施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计划,确保建设工程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安全法规的要求。 (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 (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根据上述第(3)、(4)点的规定,施工临时工程设计建造是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临时工程的资料仅供参考。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发包人、承包人权利义务和索赔管理知识的掌握。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73秒, 内存占用1.06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