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向甲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50m2,房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2000元/m2,对房屋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未做约...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刘某向甲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50m2,房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2000元/m2,对房屋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未做约定。刘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缴纳了5000元的定金,支付了6万元首付款,其余款项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该住宅产权登记面积为142m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
选项 A、 刘某有权退房 B、 刘某不退房,甲公司返还房价款16000元 C、 刘某不退房,甲公司返还房价款23000元 D、 刘某不退房,甲公司返还房价款32000元
答案 AC
解析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本案例中,面积误差=(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142-150)÷150=-5.33%,因此刘某有权退房,若刘某选择不退房,甲公司返还房价款为:150×2000×[3%+(5.33%-3%)×2]≈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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