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宅质量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A.无须购房人同意,屋面防水的保修期限可少于3年 B.砖混结构的住宅...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宅质量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选项 A.无须购房人同意,屋面防水的保修期限可少于3年 B.砖混结构的住宅外墙有裂缝时,购房人可以请求退房 C.在正常使用下,只要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D.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有些部位的保修期限可以由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自行约定
答案 D
解析 A项,商品住宅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存续期,屋面防水的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竣工多年后房屋售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已不足3年的,适用此款)。B项,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C项,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项,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有些部位的保修期限可以由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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