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敲诈勒索罪与以胁迫、威胁的方法实施抢劫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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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敲诈勒索罪与以胁迫、威胁的方法实施抢劫罪的区别。
选项
答案
解析 两个犯罪有许多相似之处,侵犯的客体均为复杂客体,除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两者相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 (1)行为的内容不同。抢劫罪以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为其行为内容;敲诈勒索罪仅限于威胁,不当场实施暴力,而且威胁的内容不只是暴力,还包括非暴力威胁。 (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当着被害人的面实施,一般是用言语或动作来表示;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着被害人的面,也可以是通过第三者来实现,可以用口头的方式来表示,也可通过书信的方式来表示。 (3)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实施威胁、要挟之后取得他人财物。行为人以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限期交出财物的行为,不应定为抢劫罪,而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4)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抢劫行为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不要求其劫取财物的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刑法规定以数额较大作为敲诈勒索的必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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