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初,赵某先后伙同韦某等人,将杨某、肖某等人骗至其租住的出租屋内,采用安排专人授课的方式,引诱受害入主动购买一套价值人民币3...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初,赵某先后伙同韦某等人,将杨某、肖某等人骗至其租住的出租屋内,采用安排专人授课的方式,引诱受害入主动购买一套价值人民币3900元的根本不存在的所谓“清爽宜人”化妆品作为加入组织的入门费.同时,指使受害人继续发展下线赚取人头费,骗取他人财物.杨某、肖某刚开始不愿意,后来见有利可图,遂积极发展下线.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杨某、肖某是胁从犯,与赵某、韦某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韦某构成诈骗罪 C.赵某、韦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D.赵某、韦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答案 D
解析 刑法设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重点打击的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般的传销参与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其参与传销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给予行政处罚和教育.因此A选项错误.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的传销活动中既没有商品,也不提供服务,不存在真实的交易标的,实际上不存在经营活动,所以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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