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真题)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9年真题)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
选项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答案 B
解析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事实的认识错误。主要是解决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事实情况发生误解时的刑事责任。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两大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时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本题中的表述属于法律认识错误而非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手段认识错误都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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