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待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在1997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同时要考虑王某对该盗窃罪有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王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3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诈勒索罪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6)在此情形下依然应当追究其爆炸罪的刑事责任.因为该犯罪行为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犯罪嫌疑人王某逃避侦查,依法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此时,应以爆炸罪同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因为爆炸罪属于漏罪且不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故假释不能撤销).

相关内容:1987年,王某,暴力,强奸罪,1999年,假释,.2001年,盗窃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346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