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司法权的性质及其保障。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试论司法权的性质及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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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判断权。 (2)司法权与行政权有实质性差别。司法是一种判断,属于思维范畴;行政是一种管理,属于行动范畴。 (3)当然,司法权与行政权具有相关性,因此容易混为一谈。在我国,司法权在许多方面被当作行政权来对待,以致现行司法体制是一种高度“行政化”的体制。 (4)为改变这种状况,首先有必要认清司法权的判断权性质。 (5)既然司法权是判断权,那么它要求法院排除不利于进行准确公正判断的因素,所以司法独立成为必要。 (6)司法权的保障主要是体制保障,即司法权在体制上是独立的,这种保障主要包括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两方面,即解决好司法独立的内部机制“司法制度”方面的问题和司法独立的外部保障即“宪政制度”方面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中国司法改革应最先解决司法独立于行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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