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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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它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它通用自己的货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中只能制定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时,经上级机关批准方可变通或停止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才能由民族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第三,特别行政区之下不再设任何政权单位,而民族自治地方政权体系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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