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日辞听,二日色听,三日气听,四日耳听,五...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日辞听,二日色听,三日气听,四日耳听,五日目听。”郑玄疏:“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观其颜色,不直则赫然;观其气息,不直则喘;观其听聆,不直则惑;观其眸子,不直则吒(音冒——编者注)然。”
选项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是指西周时期,司法官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以五种察言观色的方式审理案件,以便据此分析案情:一是辞听,二是色听,三是气听,四是耳听,五是目听。东汉郑玄解释道:观察受审者的言辞,理亏则言语烦乱或自相矛盾;观察其表情,心虚则惊惶失措;观察其呼吸,理屈则紧张喘息;观察其听觉,心里有鬼则反应迟钝;观察其眼睛,无理则双目失神。 (3)“五听”是西周时期司法官审理案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该审理方式是我国古代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运用心理分析进行审判活动的一种尝试,因此,以“五听”获取证据的审讯方式在我国司法心理学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此外,与夏商时期迷信落后的“天罚”、“神判”相比,这毕竟是历史进步。单就要求审判官注意观察当事人各种异常表现来看,具有可资借鉴之处。当然,完全依赖察言观色的方式审理案件,往往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司法擅断,有时也会人为地制造一些冤假错案。 (4)“五听”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方式,被后世所沿用,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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