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母婴...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答案 B
解析 :《母婴保健法》属于法律,《婚姻登记条例》属于法规,法律高于法规,A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但无权改,B项错误;C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正确;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主要是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个人属于社会监督,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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