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部分放射性...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选项 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部分放射性物质。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 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赠与他人。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D.甲父去世前告诉甲“咱家院墙内埋着5支枪”,甲说“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没做。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 A项,买卖不限于用金钱与物品进行交换,还包括以物易物的交易模式。所以甲、乙交换危险物质的行为,可以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故A项正确。 B项,甲、乙以毒品交换危险物质的行为,甲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乙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故B项正确。 C项,《刑法》第128条第2款只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成立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对非法赠与枪支的行为没有明确。但是依照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规则,具有要求对方归还意思的出借枪支行为被评价为犯罪,那么比出借的危害性更大的赠与更应该成立犯罪。可以将赠与理解为“不需要归还的出借”,因而可以评价为非法出借枪支罪。故C项正确。 D项,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没有持枪资格,却实际控制枪支的行为。甲在知晓自家后院埋有枪支的情况下取得对父亲财产的继承,包括对非法占有财物的“继承”,甲只要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其父亲原有的各处财产都将归甲支配、控制,包括非法占有的枪支。因而甲即使什么都没有做,在其父亲死亡后,也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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