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
选项 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很小。”然后,翻窗逃跑 B: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了狼狗 C:丙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丙。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丙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离现场 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
答案 ABC
解析 【考点】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详解】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下述三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这是适用《刑法》第269条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适用《刑法》第269条的时间和手段条件;(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适用《刑法》第269条的目的条件。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追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对抓捕者或者阻止其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里的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也应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但不要求事实上已经抑制了他人的反抗。A选项中,甲虽然为了抗拒抓捕拿出菜刀,但只是护在胸前.而并不能对李某构成足以抑制其继续追捕的暴力威胁,故A不能适用。B选项中,乙抢夺后为抗拒抓捕打死狼狗,并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所要求的暴力或威胁,因为其行为并未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故B不能适用。C选项中,丙为抗拒抓捕实施自伤行为,该行为并不能足以抑制被害人继续追捕。恰恰相反,丙的受伤使得其更容易被追捕。故C不能适用。D选项中,丁为抗拒抓捕将开水泼到别人身上,已经构成了此处要求的暴力,故可以适用。

相关内容:刑法,转化型,规定,选项,盗窃,主人,李某,厨房,菜刀,胸前,对李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056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