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罚权,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理解,正确的有: A.我国的法院无权行使刑罚权 B.犯罪人具有免除处罚情节而免予刑事处罚的,因并没有适用刑罚,所...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关于刑罚权,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理解,正确的有: A.我国的法院无权行使刑罚权 B.犯罪人具有免除处罚情节而免予刑事处罚的,因并没有适用刑罚,所以人民法院没有行使刑罚权 、 C.在量刑权和行刑权中,量刑权是刑罚权的核心 D.量刑权又可称为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本题实际考查的是行刑权。行刑权是指执行刑罚的权力,我国大部分刑罚由监狱执行,少数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负责管制、拘役等少数刑罚的执行。因此,法院可以行使部分刑罚权,A选项错误。量刑权是指刑罚裁量权,是指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刑罚的种类与强度的权力。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免除刑罚,是行使决定不判处刑罚的权力,这是量刑权的体现,也属于行使刑罚权,因此B选项错误。定罪权与量刑权的有机组合,构成刑事审判权。因此D选项错误。制刑权、量刑权、行刑权三项权力并非相互独立、性质不同的几种刑罚权,而是刑罚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刑罚权的整体。其中制刑权即刑罚立法的设定权,是刑罚权的基础,而其他刑罚权则是制刑权的归宿。而在量刑权和行刑权中,量刑权是刑罚权的核心内容。因此C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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