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不予许可?()
选项 A.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 B.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 C.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D.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非律师辩护人权利的限制。《高检规则》第48条第3款规定:“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许可:(一)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三)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四)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故此,答案为ABCD。

相关内容:案件,审查,律师,辩护人,申请,复制,案卷,材料,犯罪嫌疑人,通信,情形,人民检察院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39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