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选项
答案 C
解析 C。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其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福利彩票中奖所得采取比例税率故A、B、D项均不正确。而对于劳务报酬所得,采取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30%;5万元以上的部分,40%)。故C项当选。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C项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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