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某山区小学财产赠与纠纷案 甲生前曾承诺将自己公司部分财产赠与其小时就读的某山区小学,以供其改善教育教学设施,并亲笔签署了一份保证书以资证明。甲的保证...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与某山区小学财产赠与纠纷案

甲生前曾承诺将自己公司部分财产赠与其小时就读的某山区小学,以供其改善教育教学设施,并亲笔签署了一份保证书以资证明。甲的保证书中写明,如果他的公司年利润达到100万元以上时,就提取4万元作为赠与财产,期限为5年。当时该公司每年利润均在100万元以上。该小学同意并深表谢意,收存了保证书。半年后,甲去世,其公司由他的弟弟乙继承。乙本来就对其兄的赠与行为极为不理解,现在这笔长期的债务落在自己头上,更觉得不合算,于是便想方设法不履行义务。两年来,每当某小学催问时,均被告知因公司年利润达不到100万元而不能支付赠与财产。但学校得知乙的公司事实上效益尚佳,还查明公司的部分财产已被无偿转让至乙之子所开的公司,使得公司所得利润数额下降。该小学向乙指出这一事实,要求其履行义务。乙认为这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别人无权过问和干涉,并提出撤销该项赠与。正当双方为此而发生纠纷时,由于市场变化和决策失误导致乙公司损失惨重,濒临破产。

【问题】

1.甲提出的“年利润达到100万元以上便赠与某小学4万元”是什么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2.乙是否有权撤销该项赠与?为什么?

3.该小学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取得赠与财产?

4.乙无偿转让公司财产,致使公司利润下降,并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赠与义务是否合法?

5.乙是否可以公司濒临破产为由撤销该项赠与?为什么?

6.设甲还承诺一年后将公司的一部汽车无条件赠与该小学,后因乙恶意过度使用该车而使汽车提前报废,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甲的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乙无权撤销该项赠与。因为乙的赠与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撤销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

3.该小学可以要求乙支付赠与的财产,并且可以在赠与义务范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乙无偿转让财产给乙之子的行为,以保证赠与义务得到履行。

4.不合法。乙不正当阻止赠与行为所附条件的成就,应视为条件已经成就,该小学可以要求乙履行赠与合同。

5.乙不能撤销,已过去两年的赠与义务,而在乙的公司濒临破产时以及之后的赠与义务可以不再履行。

6.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合同法规定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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