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了一家猪肉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家猪,分别为家猪1、家猪2、家猪3、家猪4、家猪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下款项...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订立了一家猪肉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家猪,分别为家猪1、家猪2、家猪3、家猪4、家猪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家猪款项之前,甲保留该5头家猪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家猪。
选项 假设家猪款项付清之前.家猪2生下一头小猪,该小猪的所有者是()。 A.甲 B.乙 C.甲和乙 D.都不是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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