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这种权利是(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这种权利是(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 A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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