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请...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
选项 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根据四人在章程里面约定的数额承担责任
答案 C
解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需由2~50人共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需由5人以上共同出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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