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格权的保护,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生命和健康不得成为许可使用的对象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身体已经可以成为许可使用的对象 B.民事主体可以...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人格权的保护,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生命和健康不得成为许可使用的对象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身体已经可以成为许可使用的对象 B.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等许可他人使用 C.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期限为死者近亲属的生存期限 D.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时,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
答案 BCD
解析 A 项错误,一般认为,生命、健康和身体,均不得成为许可使用的对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的身体的部分组成部分与身体的可分离性正在逐渐增强,但一般认为,应当严格限制身体的许可利用行为,以防止个人的客体化及工具化,从而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B 项正确,《民法典》第 993 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C 项正确,《民法典》第 994 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 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在死者人格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仅死者近亲属有权提出请求, 即在死者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均已死亡的情形下,死者人格利益在客观上将难以受到保护,这也意味着,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期限为死者近亲属的生存期限。D 项正确,《民法典》第 999 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 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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