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 )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 5 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 个试...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 )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 5 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 个试点省区市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和门诊结算范围。
选项 A.医疗费用 B.门诊费用 C.住院费用 D.检查费用
答案 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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