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A.甲将房屋租给乙,乙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甲可留置乙部分家具 B.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产品,约定先付费...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
选项 A.甲将房屋租给乙,乙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甲可留置乙部分家具 B.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产品,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 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工程款,甲公司可留置乙公司的产品 C.甲为乙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三日内支付运费。甲在货物运到后要求乙立即支付运费被拒绝,甲可留置部分货物 D.甲将电脑放置宾馆寄存处,后甲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 宾馆寄存处可留置该电脑
答案 BD
解析 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包括:(1)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3)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A 项错误,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据此可知,刘某留置方某的家具与方某所欠的租金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B 项正确,甲、乙之间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在完成以后,由于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工程款,尽管该工程款与产品之间没有牵连关系,但是甲、乙均为企业,甲公司可以行使商事留置权留置乙公司的产品。C 项错误,甲支付运费的债务尚未到清偿期,不符合留置的要件。D 项正确,甲与宾馆寄存处之间是保管合同关系,当甲不支付保管费时,寄存处可留置该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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