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
选项 A、调增60万元 B、调增90万元 C、调增120万元 D、不予调整
答案 D
解析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法律法规变化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正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124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