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A.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B....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
选项 A.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B.清算费用、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员工工资、清偿公司债务 C.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D.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缴付所欠税款、劳动保险费用、清偿公司债务
答案 C
解析 普通股票股东行使剩余财产分配权也有一定的先决条件。(1)普通股票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2)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支付: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若还有剩余资产,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各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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