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5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每吨370元,2006年5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吨10元。甲实际...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供货单位与乙采购单位于2005年3月1日订立水泥供应合同。约定水泥价格为每吨370元,2006年5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吨10元。甲实际交货为2006年6月1日 。2006年5月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80元,2006年6月11日水泥市场价格为每吨390元,则乙最终应付总款为每吨( )元。 A. 360 B. 370 C. 380 D. 390
选项
答案 A
解析 2006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41题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本题中,约定的违约金是每吨10元,所以继续履行时水泥的价格为370-10=360元。对于市场价格则属于本题的迷惑条件,只有在“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商品时”才使用价格制裁,除此之外,按照当事人约定的价格履行即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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