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直至()。A.评标结束 B.提交评标报告 C.中标结果确定 D.签订合同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直至()。
选项 A.评标结束 B.提交评标报告 C.中标结果确定 D.签订合同
答案 C
解析 1、接收投标文件 (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应退回。 (2)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规范的签收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并在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2、组建评标委员会 (1)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 (4)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评标专家的确定 第一,应当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确定评标专家。 第二,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第三,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6)评标专家应满足的条件 评标专家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7)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相关内容: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报告,结果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21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