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4年5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4年6月20日竣工,但在2014年6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50万元,工程合同...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工程原定2014年5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4年6月20日竣工,但在2014年6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5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
选项 A.调增60万元 B.不予调整 C.调增150万元 D.调增90万元
答案 B
解析 教材P77,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示范文本》“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相关内容:工程,2014年,承包人,原因,法规,变化,工程造价,150万元,合同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816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