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大厦工程,由江河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胜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建标监理有限公司监理。2012年11月,在施工升降机升降过程中不幸发生吊笼坠落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江河大厦工程,由江河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胜建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建标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2012年11月,在施工升降机升降过程中不幸发生吊笼坠落事故,升降机安装分包施工单位的5名现场操作人员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行政处罚的形式中,属于可以对该事故负有责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实施的处罚为()。
选项 A.给予罚款 B.暂扣执业资格证书 C.停止执业 D.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答案 ACD
解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负有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分别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其中一项或多项处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分别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其中一项或多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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