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2011年4月1日,甲女(22周岁)和乙男(26周岁)在教堂举行过婚礼,并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由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20...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2011年4月1日,甲女(22周岁)和乙男(26周岁)在教堂举行过婚礼,并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由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2014年8月1日开始两人便分居生活。分居期间,甲女的父亲去世,甲女依法继承父亲的房屋。2015年1月13日,甲女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告知甲女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结婚登记,但甲女未补办。根据案例回答37~39题。
选项 对于甲女继承其父的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B:乙男和甲女平分 C:属于甲女的个人财产 D:乙男可以请求将房屋拍卖,分得财产
答案 C
解析 甲女与乙男在举办结婚仪式时虽然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等实质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在法院受理前,甲女在经告知后也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结婚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的关系应当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共同共有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存在,比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甲乙二人之间没有共同共有关系存在的基础,应当按照一般共有原则处理。


据上所述,甲女和乙男是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不得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只能确认为甲女的个人财产,乙男不能请求拍卖。

相关内容:题干,2011年,甲女,22周岁,乙男,26周岁,教堂,婚礼,机关,夫妻,名义,生活,双方,感情,变化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43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