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真题)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A.甲被宣告死亡 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 C.丙抛弃旧电脑 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0年真题)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
选项 A.甲被宣告死亡 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 C.丙抛弃旧电脑 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
答案 AC
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甲被宣告死亡,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一并终止,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故选A项。乙参加朋友的婚礼,属于一般性的生活事务,法律不调整,基于这类关系发生的事实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此外,法律不调整的友谊关系、爱情关系、非常远的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等都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B项。丙抛弃旧电脑属于抛弃所有权的单方法律行为,能引起所有权消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故选C项。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属于宪法关系中选举关系的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参加选举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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