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合并的,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不得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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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货交易所合并的,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不得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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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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